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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财产分割

涉外离婚中父母出资买房如何分割:三种出资情形的法律适用

核心问题 父母出资买房 引用法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8条

涉外婚姻离婚时,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实务中最常见的争议焦点。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8条,对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拆解三种出资情形的分割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8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父母出资的,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
  2.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论房屋是否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均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出资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三种出资情形对比

出资情形有赠与合同约定无赠与合同约定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归出资人子女个人所有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分割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按约定处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分割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按约定处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分割

三、涉外情形特殊考量

情形1:外方父母出资。若外方父母在境外出资购房,需证明资金性质(赠与还是借款)。建议保留银行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证据。

情形2:出资币种与汇率。外方父母以境外货币出资的,离婚分割时按出资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还是按离婚时汇率折算?实务中存在争议,建议提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

情形3: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即使房产仅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若无赠与合同约定,仍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与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不同——旧规定认为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即视为只赠与一方,新规定已废止该规则。

四、取证要点

  1. 赠与合同:父母出资时务必签署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对象(仅赠与子女一方还是夫妻双方)。
  2. 转账记录:保留银行转账凭证,注明款项用途(购房款)。
  3. 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沟通记录可佐证赠与意图。
  4. 公证:涉外赠与合同建议办理公证+认证,增强证据效力。

五、实务建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