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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财产制度对比

中巴夫妻财产制度对比:都叫部分共同制,工资归谁的答案完全不一样

对比国家A 中国 对比国家B 巴西 对比日期 2026-08-08 引用法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第1087条;《巴西民法典》(Lei nº 10.406/2002) 第1.640条、第1.658条、第1.659条、第1.660条

一、两套"部分共同制":名字相似,内核不同

中国和巴西都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共同制。都不是"什么都共有"——婚前财产各归各,婚后一起挣的才共享。听起来差不多。但两国对"婚后一起挣的"这个定义,有一条根本分歧:工资算谁的。

中国的答案简单直接:婚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从进账那一刻起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巴西的答案绕了个弯:婚后工资在婚姻存续期间归挣工资的人独立管理,但用工资买来的房子、车子、股票——这些实实在在的资产——离婚时对半分。

这个弯绕得不小。说实话,很多中巴跨国夫妻到离婚那天才发现,自己对"共同财产"的理解从一开始就是两条线。

二、核心差异一览表

对比维度中国(婚后所得共同制)巴西(部分共同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名称婚后所得共同制(《民法典》第1062条)部分共同财产制 / Comunhão Parcial de Bens(《巴西民法典》第1.640条、第1.658条)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第1.659条 I)
婚后工资与劳动收入从取得之时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第1062条第一项)婚姻期间由挣钱方独立管理;但以其购置的资产属于共同财产(第1.659条 VI + 第1.660条 I)
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归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第1062条第四项、第1063条第三项)一律归受领方个人所有(第1.659条 I)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租金、股息等)原则上归个人;但经夫妻共同经营管理的收益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后收取的孳息一律归共同所有(第1.660条 V)——无论来源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上的改良(装修、扩建等)视情形可能产生补偿请求权改良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第1.660条 IV)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协议优先;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第1087条)共同财产对半分割(50/50);个人财产各自保留
约定财产制的空间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1065条)可选择其他三种制度:完全共同制、完全分别制、最终取得参与制;须经婚前公证协议(第1.639条、第1.653条)

三、婚前财产:两边规则差不多

婚前财产在中巴两国都是个人财产。中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列举,巴西第1.659条 I 款同样规定。婚姻不会自动把婚前房产变成夫妻共有。

但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巴西第1.662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动产,推定属于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这意味着发票日期、转账记录比在中国更关键。在中国,婚前财产的举证责任同样在主张权利一方,但巴西这条推定规则让举证压力更大。

四、婚后财产:工资这条分水岭

这是整个对比里最值得关注的部分。

中国的规则:一刀切入共同池

婚后任何一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从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钱在谁的卡里。买理财、炒股、投项目——收益也是共同的。知识产权收益同理。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默认共同,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写明"只给某某个人"。日常专用生活用品(衣服、首饰等)是个人财产。

巴西的规则: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

巴西《民法典》第1.659条 VI 款将"各配偶个人劳动的收益"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单看这句话,你会觉得巴西走的是分别财产制——工资各归各。但第1.660条 I 款马上又说:"婚姻存续期间以有偿方式取得的财产,即使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也进入共同财产。"

这两条放在一起,巴西法学界吵了几十年。目前的主流解释是:工资作为现金流,在婚姻期间由挣钱方独立支配(管理权归个人);但用工资购买的房屋、车辆、股权等资产,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换句话说:你可以自己决定这个月工资怎么花,但你花工资买的那套公寓,离婚时对方有一半。

这个设计的源头是1962年《已婚妇女法》创制的"保留财产"制度,初衷是保护已婚妇女的劳动收入不被丈夫支配。2002年新民法典废除了"保留财产"这个名目,但把"劳动收益排除于共同财产"的条文留了下来。立法者当时的意图其实是想学法国——工资是共同财产,但由挣钱方独立管理。可惜法条写得太含糊,留下了争议空间。

还有一个关键区别:巴西第1.660条 V 款规定,婚姻期间收取的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你在婚前就有的那套出租房,婚后收的租金——在巴西是共同财产。在中国,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没那么确定,司法实践中要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共同经营管理。

继承和赠与方面,巴西比中国更"独":第1.659条 I 款直接把婚后继承或受赠财产一律归个人,不需要遗嘱特别声明。中国则是默认共同、声明才排他。

五、离婚分割:50/50 与"照顾原则"

巴西的分割逻辑是纯算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各自拿走。没有"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这类弹性条款。

中国《民法典》第1087条给了法院裁量空间:协议优先。协议不成,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中国的分割可以偏离五五开——有时偏离得还不少。

巴西的"硬50/50"看起来公平,但对经济弱势一方(通常是放弃职业照顾家庭的一方)可能不利。中国的"照顾原则"提供了纠偏机制,但也就意味着结果不那么可预测。

六、结论与建议

一般情形

特殊例外

最后说一句实在的:中巴之间没有夫妻财产互认条约。你在巴西的财产按巴西法分,在中国的财产按中国法分。两边规则不一样,结果自然不一样。婚前把协议签到位,比离婚时打两场官司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