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1992年5月2日在北京签署,中方签字代表是蔡诚。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10月31日批准,条约1994年1月1日生效。它和1988年生效的中法协定同属中国与西欧国家最早的一批司法协助条约,到今天已经运行三十多年。
条约共三十条,分六章:总则、司法文书转递和送达、代为调查取证、法院裁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其他规定、最后条款。两国中央机关都是各自的司法部,请求统一经由司法部转递。
条约核心内容
司法文书送达
一方法院要往对方境内送文书,由司法部作为中央机关转递。请求书按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的格式填写,文书一式两份,附对方文字或英文、法文译本。转递和送达不收取任何费用(条约第九条)。
领事送达渠道也留着。一方可以通过本国派驻对方的外交或领事代表机关,向对方境内的本国国民送达文书,只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这条对旅西华侨很实在:中国法院的传票、判决书,能通过中国驻西班牙使领馆送到华侨手上。
代为调查取证
两方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进行司法勘验。执行方按本国法律取证,必要时可以用强制措施。取证本身不收费,只有鉴定人、译员的报酬要付。条约第十六条给证人、鉴定人上了保护:来请求方出庭的人,不论国籍,都不会因入境前犯的罪行或因为作证被追究刑事责任、逮捕。
判决承认与执行
这是整个条约最硬的部分。条约第十七条规定:一方法院在条约生效后作出的已经确定的民事、商事裁决,除破产倒闭程序造成的损失和核能造成的损失外,应当在另一方境内承认与执行。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裁决、司法调解书也在范围内。
申请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在中国向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在西班牙向初审法院提交。需要备的文件:经证明无误的裁决副本、生效和可执行证明、送达回证、缺席判决下的合法传唤证明、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代理证明,全部附对方文字或英文、法文译本。条约第二十六条明确所有文件免认证,省了公证认证一大圈。
拒绝承认执行的情形列了六种:裁决法院无管辖权;身份能力问题适用法律与被请求方国际私法规则不符(除非结果相同);裁决未生效或不具执行力;缺席判决未经合法传唤;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获合法代理;被请求方已有相同当事人同一标的的在审案件、生效裁决,或已承认第三国生效裁决。
被请求方法院只做形式审查,不得对裁决作实质性审查。仲裁裁决另走1958年纽约公约(条约第二十四条)。
婚姻、继承、债务都罩得住
条约第二条划的范围有四块:转递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法院裁决和仲裁裁决、提供法律资料。没有限定案由,婚姻家事、继承、合同债务、侵权赔偿全都能用。
第二十一条的管辖权标准对旅西华侨尤其要紧,有几项专门照顾家事案件:
- 身份关系诉讼:起诉时身份关系人在裁决作出方境内有住所或居所
- 扶养责任案件:起诉时债权人在裁决作出方境内有住所或居所
- 继承案件: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在裁决作出方境内
华侨在西班牙的离婚判决、扶养费判决,或者国内关于华侨遗产的继承判决,只要符合这些连接点,就能在对方法院申请承认执行。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兜了一句:双方法律中的专属管辖规定仍然适用。中国民诉法第三十四条把继承遗产纠纷划给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西班牙的专属管辖同样要尊重。
有条约和没条约,差在哪
民诉法第298条写明,外国判决要在中国承认执行,依据是国际条约和互惠原则二选一。有条约的国家走条约,没条约的国家只能指望互惠。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 对比项 | 有条约(比如西班牙) | 无条约 |
|---|---|---|
| 法律依据 | 条约直接引用,承认执行条件有明确清单(第17条、第21条、第22条) | 互惠原则,逐案认定。过去长期按“事实互惠”,要求对方先有承认中国判决的先例 |
| 送达取证途径 | 司法部中央机关转递,文书免认证 | 走外交途径(民诉法第294条),环节多、周期长 |
| 审查方式 | 形式审查,禁止实质性审查 | 互惠加公共秩序审查,标准弹性大 |
| 费用 | 送达、取证不收费 | 各项成本不确定 |
| 文书语言 | 对方文字或英文、法文均可 | 一般要求官方文字译本 |
无条约这条路近两年有所松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35号(2024年11月25日发布)明确:认定互惠关系不以对方先承认中国判决为必要条件,只要按对方国家法律中国判决能够获得承认执行,且对方没有拒绝的先例,就可以认定互惠存在。但这是逐案打出来的通道,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远不如白纸黑字的条约。
给旅西华侨的几句实在话
- 离婚、扶养、继承纠纷,先想清楚哪边的判决将来要在哪边用。西班牙判决要回中国承认执行,按条约第十七条到第二十条备文件,材料一次备齐。
- 条约只管1994年1月1日之后作出的裁决,更早的判决不在覆盖范围里。
- 专属管辖是硬杠杠。涉不动产、涉继承的案件,先确认没有踩到对方法律的专属管辖红线,不然判决过了境也执行不了。
- 君合律师事务所2025年7月公开发文披露,经公开检索,条约生效以来第一例西班牙民商事判决在中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案例出现了。三十多年等来第一例,说明程序不难,难的是多数人不知道有这条道。
说实话,把三十多年前签的条约翻出来用的人,比想象中少得多。工具一直在那,就看用不用。